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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公司律师]挪用公款罪从轻从宽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0.07.24 访问量:1469

  现实生活中,许多犯罪嫌疑人都可能是初次进行犯罪,法院也会给予相关方面的量刑,只要出现自首情节就可以减轻处罚。那么对于挪用公款罪从轻从宽的规定是什么呢?下面就让徐州公司律师为大家介绍一下。

  挪用公款罪从轻从宽的规定:

  对自首者的适当量刑是自首从宽制度得以正确进行的保证,根据中国刑法第57条规定的量刑一般原则和司法实践经验,一般认为,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则应掌握下列三点:

  (一)主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不会因自首而消灭。犯罪人投案自首,仅仅表明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态度,并不会改变其原来犯罪事实。因此,审判人员在决定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须以其犯罪事实为主要根据。在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首先按照自首者罪行的轻重对照有关法律来拟定一个刑罚幅度,而后结合自首的从宽情节,所以要把握好度,做到严宽适度,不枉不纵。徐州公司律师

  (二)具体考虑自首情况。主要包括:

  1、自首的时间。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持续状态长短。

  2、自首的原因及动机。犯罪人犯罪之后的认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动机的三大要素,悔罪态度好的情况下,投案自首的,也说明了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时也要考虑;

  3、交待罪行的情况。交待罪行是否完整,是否主动,也说明了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的;

  4、犯罪分子有无主动表现。这四大情节,审判人员在量刑时一定要注意的。徐州公司律师